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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屆臺灣寵物好食各領域專家針對參選產品提出之共通性建議

發布日期:2026-07-28

臺灣寵物好食研究團隊整理 2026.07

 

1.原料安全管理

(1)   多元應用在地特色食材、增加國內農產副產物及格外品的利用率,展現創新產品型態之加工應用。

(2)   應針對微生物、重金屬、有害物質等原料品質標準建立驗收程序,驗收標準應明確且建立量化指標或感官特性檢查,驗收不合格者應有明確處置措施與紀錄。

(3)   產品成分標示之原料名稱應與追蹤追溯文件(如採購證明、產地聲明等)一致。

(4)   產品使用新穎原料(如昆蟲蛋白、蝸牛、野味等)時,應具原料來源、供應商、安全檢驗等相關證明文件,確保原料來源明確且具追溯性、安全性。

(5)   產品成分如訴求有機或機能性,應具相關證明文件。

 

2.生產品質安全管理

(1)   應完善管理產品製程、作業動線及品質管制重點,並建立客訴處理、產品回收及追溯管理機制。

(2)   應針對產品製程關鍵控制點(CCP)進行管制,確保生產安全性。

(3)   應建立成品微生物、重金屬、有害物質、營養成分等成品品質規格及定期檢驗管制措施,不符合者應有適當識別、處理程序及紀錄。

(4)   凍乾零食產品應進行水活性檢測,並於製程加入加熱殺菌環節,降低微生物汙染風險。

(5)   罐頭產品宜執行熱穿透、熱分布試驗,以確認產品達安全殺菌條件。

 

3.完全平衡飼糧之營養配方與能量設計

(1)   粗蛋白質、粗脂肪等營養素應符合AAFCO之犬/貓生長與繁殖期(Growth and Reproduction)、成年維持期(Adult Maintenance)最低標準。

(2)   宜針對犬貓營養需求差異,依能量密度設計適當營養組成及建議餵食量,其中建議餵食量宜依生命階段、活動量及節育狀態等條件細分及計算,以維持整體營養均衡。

 

4.產品標示與宣稱

(1)   產品外包裝營養標示應含粗蛋白質、粗脂肪、粗纖維、水分、粗灰分五大項目,且營養含量以保證成分值方式標示最高/最低值,粗蛋白質、粗脂肪以最低含量標示(如以上、大於、min 等);粗纖維、水分、粗灰分則以最高含量標示(如以下、小於、max 等)。

(2)   為與人食的「熱量」明確區分,宜以「代謝能」優先標示,計量單位可使用kcal/kgkcal/100g

(3)   考量犬貓與人類之代謝差異,產品代謝能應以粗蛋白質*3.5+粗脂肪*8.5+無氮抽出物*3.5進行計算。碳水化合物(%)=100(%)-(粗蛋白質(%)+粗脂肪(%)+水分(%)+粗灰分(%));無氮抽出物(%)=碳水化合物(%)-粗纖維(%)

(4)   鈣磷比及鈉、磷、鈣等礦物質含量偏高之非完全平衡飼糧產品,宜於產品包裝標示「非完全平衡飼糧,須搭配主食」、「每日零食代謝能不可超過總攝取量10%」等警語或適用對象。

(5)   如產品宣稱營養成分特色(如鈣、磷等),應於營養標示內標註成分名稱及含量。

(6)   產品品名如涉及特定製程(如凍乾、慢烘等),應確保實際製程與標示內容一致。

(7)   產品若宣稱符合AAFCONRCFEDIAF等國際標準,應確保具相關營養檢驗報告或通過餵食性試驗,以避免涉及宣稱不實。

(8)   產品及廣告宣稱應避免涉及醫療效能,如減肥、提升保護力、強化免疫力等。

 

5.產品包裝辨識與使用便利性

(1)   包裝設計應可清楚辨識為寵物食品,而非人食,以避免幼童或長者誤食。

(2)   產品重要資訊(如品名、成分、原料、建議餵食量等),應於正面或背面明顯處以中文標示;包裝底色及文字宜選擇對比性強之顏色,以提高辨識度及方便閱讀。

 

6.報名文件注意事項

(1)   報名產品需使用國產原料,係指臺灣種植養殖的農林漁牧等原料,需提供採購及原料產地等相關證明(如產銷履歷驗證、有機驗證、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、臺灣農產生產追溯等),其中產品成分中的調味料/劑、香辛料、微生物類(包含益生菌及其發酵產物、萃取物)、食品添加物等不算在內。

(2)   報名產品之製造工廠名稱、品名、主要原料及添加物、主要營養成分及含量等資訊應與寵物食品申報網資訊一致;若係申報網未即時更新,則應於報名前予以更新,以達兩者資訊一致。

(3)   生產品質管理相關佐證文件之產品名稱,應與報名參賽產品名相符。

(4)   報名廠商應提供完整製造工廠平面圖、配置圖及QC工程圖。

(5)   製造工廠應定期檢視驗證證書到期日及寵物食品類別正確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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